罗马尼vs塞尔维-罗马尼vs列支敦
古罗马帝国的兴与衰?
传说
上古时期 根据传说,当特洛伊城遭到希腊人进攻的时候,维纳斯女神的儿子亚尼斯及其追 古罗马露天竞技场
随者逃出来,沿北非西行穿过迦太基,来到罗马。
研究
根据现代的研究,意大利半岛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到了新石器时代,利古里亚人从非洲经过西班牙,法国来到意大利。公元前 2000 年左右的青铜时代,一些讲印欧语的部落从多瑙河和喀尔巴千山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其中一支拉丁人进入拉提乌姆平原,约于公元前 800 年移至后来罗马城所在地 ,居于帕拉提乌姆等山丘。与此同时或稍后,萨宾人居于邻近山丘。其后伊特拉斯坎人也来到这里。
历史
前 8 世纪 - 前 6 世纪,希腊人向意大利南部移民,并建立城邦。公元前 7 世纪,以帕拉提乌姆为中心开始部落联合过程,由单一的拉丁人部落联合包括萨宾人和伊特拉斯坎人等 3 个部落组成罗马人公社。公元前 7 世纪末~前 6 世纪末,罗马人公社处于伊特拉斯坎人的统治之下。此时,完成了由氏族部落公社到城市国家的过渡。前 5 世纪末,高卢人从阿尔卑斯山以北进入波河平原。这些部族经过长期融合同化,形成了意大利人的祖先。
罗马王政时代
公元前 8 世纪 - 前 6 世纪史称王政时代。先后有 7 个王,氏族部落组织尚完整存在,统治阶层包括王、元老院、库里亚会议 ( 罗马称胞族为库里亚,每 10 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后为百人队会议取代 ) 。后来又出现了贵族与平民之分。 罗马执政官
第一王罗慕洛在前 753 年建立罗马城。前 4 王是罗马人公社的军事首领,后 3 王是伊特拉斯坎人塔克文王朝的君主。公元前 6 世纪中叶的塞尔维乌斯 · 图利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
最后一位王
王政时代最后一位王高傲者塔克文暴虐无道,被愤怒的罗马人赶走,传说于公元前 509 年建立起由罗马贵族掌权的罗马共和国。
罗马共和国
在共和时代的早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进行了 2 个世纪。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行使最高行力,为期 1 年;而掌握国家实权的则是元老院。随着贵族与平民之间对立的加深,贵族承认了平民所选的 “ 保民官 ” ,负责保护平民的权力不受贵族侵犯。前 451 年,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废除了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的限制,这也标志着罗马法的诞生。前 326 年,取消了债务奴隶制。
建国
罗马刚建国时,还是一个小国家。自公元前 5 世纪初开始,先后战胜拉丁同盟中的一些城市和伊特拉斯坎人等近邻,又征服了意大利半岛南部的土著和希腊人的城邦,成为地中海西部的大国。罗马又发动了 3 次布匿战争,在前 146 年征服了迦太基并使之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前 215 年 - 前 168 年发动 3 次马其顿战争,征服马其顿并控制了整个希腊。又通过叙利亚战争和外交手段,控制了西亚的部分地区,建成一个横跨非洲、欧洲、亚洲,称霸地中海的大国。 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公元前 2 世纪 30 年代~前 1 世纪 30 年代,史称内战时代,先后爆发了西西里奴隶起义和斯巴达克起义。形成了破产农民与大地主的斗争,无权者与当权者的斗争,骑士派与元老派的斗争。并且在前 133 年 - 前 123 年发生了格拉古兄弟改革。公元前 107 年,在民主派支持下,马略当选为执政官并开始实行军事改革。他推行募兵制,使大批无地或少地公民涌入军队。 前 90 年,为了争取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起义,史称同盟者战争。 前 82 年贵族派支持的苏拉率军占领罗马。次年,迫使公民大会选举他为终身独裁官,开创了罗马历史上军事独裁的先例。前 60 年,克拉苏、凯撒、庞培秘密结盟,共同控制罗马政局,史称前三头政治。前 48 年, 尤利乌斯 · 恺撒先后打败另外两人,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他厉行改革,但因独裁统治而招致政敌仇视,于公元前 44 年 3 月 15 日遭贵族派阴谋分子刺杀。
凯撒之死
凯撒死后,罗马内战又起。前 43 年,安东尼、李必达、屋大维公开结盟,获得统治国家 5 年的合法权力 ,史称后三头政治。随后屋大维将另外两人打败,于前 27 年元老院授与屋大维 “ 奥古斯都 ” 的尊号,建立元首政治。共和国宣告灭亡。罗马从此进入罗马帝国时代。
编辑本段帝国时期
奥古斯都创建的政治制度,史称元首制,其实就是共和名义的帝制。他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且对外扩张,使帝国北疆达到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 奥古斯都死后,其养子提比略继位,从此开创了皇位继承制。从前 27 年开始到 192 年这一时期被称为前期帝国时期,包括 3 个王朝: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和安东尼王朝。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安东尼王朝皇帝图拉真( 98 年 -117 年)在位时,帝国版图达到最大:西起西班牙、不列颠,东道幼发拉底河、南有埃及、迦太基,北达莱茵河、多瑙河,地中海成为帝国的内海。经济空前繁荣。 192 年,安东尼王朝最后一位皇帝被杀,罗马出现了近百年的混乱时期。史学家将 193 年塞维鲁王朝建立,到 235 年这段时期称为后期帝国时期。始于安东尼王朝后期的社会、经济和军事危机,在公元 3 世纪达到空前规模,以致一些史家又划出一个三世纪危机时期 (193 年~ 284 年 ) 。这一时期,战乱频仍,皇帝更迭频繁,奴隶和隶农的起义遍及各地, 3 世纪 60 年代在高卢开始的巴高达运动,对统治阶层的统治造成很大的威胁。 284 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做皇帝,取得帝国,改元首制为多米那特制 ( 即君主制 ) ,正式用东方君主的统治形式和礼仪。并实行了许多改革,史称戴克里先改革。其后继者君士坦丁一世废除四帝共治制,于 324 年成为唯一君主,皇权得到加强。 330 年迁都拜占廷,更名君士坦丁堡。 313 年,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他死后,战乱又起。狄奥多西一世曾一度实现帝国的统一。 395 年狄奥多西一世死后,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两部分。 在西罗马帝国,经济不断出现危机,人口减少,田地荒芜,城乡萧条。 410 年,西哥特人占领罗马。 452 年,匈奴王阿提拉进兵意大利。 455 年汪达尔人再陷罗马城。先后建立起西哥特王国、汪达尔 - 阿兰王国、勃艮第王国和东哥特王国等蛮族国家。 476 年 9 月,日耳曼人入侵,其雇佣兵首领奥多亚克废黜最后一位君主罗慕卢斯 · 奥古斯图卢斯,西罗马帝国宣告灭亡。 东罗马帝国一直延续至 1453 年,为奥斯曼帝国所灭。它历经人民起义和外族入侵以及内部的一系列社会变革 ,于 7 世纪左右进入封建社会。
编辑本段古罗马帝王
凯撒
公元前64年至44年凯撒、庞培、克拉苏所在的前三头政治时期,结束了以元老院为权力中心的议会制。凯撒渐渐消灭了庞培、克拉苏,他也就是凯撒大帝 ( 注: "凯撒大帝"是后人的尊称. 凯撒在生前并没称 凯撒
过帝.只是个权倾一时的. dictator,是个职称,由元老院任命),后人用他的名字凯撒代表罗马国王的称号。公元前44年3月15日,凯撒被国内反对派布鲁都(Brntus)和卡西乌斯(Cassius)阴谋刺杀。
屋大维
公元前43~27他的甥孙,也是义子屋大维成为继承人也就是历史上的奥古斯都大帝(元老院于公元前27世纪授予他奥古斯都的尊号,拉丁文意为神圣,至尊)。他与安东尼、雷必达的统治被称为后三头政治。后来,屋大维消灭了安东尼和雷必达,屋大维成为罗马的第一位正式皇帝,罗马从此进入帝国时期。 公元前17年,军阀屋大维正式确立个人独裁统治,因其用“元首”称号,这种制度被成为元首制。 元首制实际上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
十几位皇帝:
一、提比略(Tiberius公元14~37)这位罗马第二任皇帝曾任命彼拉多为犹太巡抚,在彼拉多任内,耶稣被钉死。 二、加力果拉(Caligula公元37~41),也译作加利古拉。 三、克劳狄(Claudius公元41~54) 四、尼禄(Nero 54~68)亦译尼罗,尼禄皇帝在第一次犹太大起义时,血腥镇压犹太人。 五、维斯帕先(Vespasian公元69~79)亦译韦帕芗或威斯巴仙,这将军于公元67年受尼禄皇帝派遣到巴勒斯坦镇压犹太人起义,尼禄死后的次年被拥立为皇帝。 六、提多(Titus公元79~81)维斯帕先皇帝的儿子,公元70年毁灭耶路撒冷城。 七、图密善(Domitian公元81~96)。 八、图拉真(Trajan公元98~117),在位时两次对外征讨,建立阿拉伯行省,并向东扩张势力到两河流域。 九、哈德良(Hadrian公元117~138),任内加强独裁统治,再次镇压犹太人的反抗。 十、安东尼(Antonia公元138~161)。公元一至二世纪是罗马帝国的强盛时期,帝国疆域空前广大,北部边界到达现在欧洲的英国、西德、奥地利、匈牙利和罗马利亚等地,东边一度达到西亚的幼发拉底河,南面包括非洲的埃及和苏丹北部、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西边面临大西洋。安东尼皇帝统治时期,局势仍比较稳定,尚能维持帝国现状。 十一、马可·奥利略(Marcus Aurelius公元161~180),这位皇帝在位时,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已经逐渐消逝。 十二、康茂德(Commodus公元180~192),这位皇帝在位时,已到了公元二世纪的末尾,罗马帝国面临混乱与衰落的时期。但这时离开罗马东西分裂,狄奥多西一世将帝国分给两个儿子,而成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的时期,还足足有二百年的时间,其事发生于公元395年。
罗马法是怎样运作的?
罗马法是古代法,要重点把握罗马法的形成、发展过程,代表性法典,主要私法制度,以及历史影响等内容。
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国家法律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罗马法的产生
公元前6世纪,罗马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年~前534年)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
1.制定过程。公元前510年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表法》是这一发展过程的重要里程碑。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2.篇章结构与特点。《十二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表现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3.历史地位与影响。《十二表法》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罗马法的发展
★★★1.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市民法就是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的仅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其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是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随着罗马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的扩大,在共和国后期,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渐创制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的法律规范 ――万民法。万民法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所有权以及债权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出现,使罗马私法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互为补充,到查士丁尼皇帝时期,将二者最终统一起来。
★★★2.法学家的活动:在罗马法帝国前期,法学家的活动非常活跃,从事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等,许多法学家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当时出现的最著名五大法学家是: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奴斯,他们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3.《国法大全》:也叫《民法大全》,是罗马法发达的代表。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善的阶段。
《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四个部分。《查士丁尼法典》是查士丁尼以前的皇帝敕令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被称为《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成的官方教科书。《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被称为《法学汇编》,它是罗马法学家的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律》是后人对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期间颁布敕令的汇编。
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一)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1.习惯法。主要是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
2.议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立法机关——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在共和国时期,元老院是罗马最高国家机关,并且享有一定立法职能,有权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在罗马帝制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告示。主要是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所发布的布告。
5.皇帝敕令。主要是罗马皇帝发布的指示、命令,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主要是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律专家对法律的解释。在罗马五大法学家的解释中,如果产生分歧,就要以伯比尼安的解释为准。
★★(二)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罗马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公法与私法。
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自然法、市民法、万民法。
4.市民法和长官法。
5.人法、物法、诉讼法。
四、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一)人法
人法是在法律上对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
1.自然人。罗马法上的自然人有两种含义: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称霍谟(Homo);二是法律上的人,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称波尔梭那(Persona)。
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丧失自由权称人格大减等,丧失市民权称人格中减等,丧失家族权称人格小减等。
2.法人。罗马法的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前者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地方行政机关、宗教团体、手工业行会、士兵会等;后者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商业基金、国库以及“未继承的遗产”等。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以帮助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2)必须具有物质基础,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三人以上),财团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规定;(3)必须经过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
3. 婚姻家庭法。罗马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长(称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共和国后期,家庭制家庭关系才逐渐发生变化,家父作为家庭中的主宰,权利日益受到限制,家庭成员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帝国时期,法律明确规定,家父在家庭中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扶养直系尊亲属和卑亲属、婚嫁子女以及立遗嘱时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留份等义务。
罗马婚姻制度经历了由“有夫权婚姻”向“无夫权婚姻”的演变过程。早期实行的是“有夫权婚姻”,也称“要式婚姻”。其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特权,妻无任何权利。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被视为男女的终身结合,目的在于生男育女,继血统,承祭祀。结婚方式有共食婚、买卖婚和时效婚。结婚以后,妻便脱离父家而加入夫的家族,受夫权支配,其地位“似夫之女”,身份、姓氏均依其夫。妻不忠时,夫有权将其杀死。妻的财产不论婚前或婚后所得,一律归夫所有。未经夫的允许,妻不得独立为法律行为。
共和国后半期,产生了“无夫权婚姻”,到帝国时期则广泛流行。无夫权婚姻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而以男女双方本人利益为依据。生子、继嗣降为次要地位。这种婚姻不需要履行法定仪式,只要男女双方同意,达到适婚年龄,即可成立。夫对妻无所谓“夫权”,妻没有绝对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财产各自独立,妻的财产不论婚前婚后所得一律属自己所有。
★★★(二)物法
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影响最大。
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
1.物权。
(1)物的概念和分类。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较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凡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所需要的东西,都称为物。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而且包括无形的法律关系和权利,如役权、质权等。
(2)物权的概念和种类。物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物权的范围和种类皆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只有法律所规定的物权才受法律的保护。
罗马法上的物权主要有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质权等。按照物权标的物的归属,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2.继承。罗马法上的继承概念与现代的继承概念不同,继承是指死者人格的延续,财产继承是附属的。家父死后,其权利必须延续下去,他的人格就得由其继承人继承,既包括他的人身权利和义务,也包括财产权利和义务,即所谓“概括继承”。
罗马法上的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早期只有法定继承,从《十二表法》起有了遗嘱继承的规定。
3.债。罗马法将债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原因,即由双方当事人因订立契约而引起的债;一类是违法原因,即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债,罗马法称之为私犯。后来,又规定了准契约和准私犯为债发生的原因。
(1)契约。
(2)准契约。主要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监护和保佐、海损、共有、遗赠等。
(3)私犯。私犯也是债发生的根据。罗马法将违法行为分为“公犯”与“私犯”两类。公犯指危害国家的行为,犯者受刑事惩罚;私犯指侵犯他身或财产的行为,应负赔偿责任。《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所列私犯有四种,即窃盗、强盗、对物私犯和对人私犯。窃盗指窃取他人财物为己有,或窃用、窃占他人财物。强盗指以暴力非法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物,如焚毁他人房屋、他人家畜等。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和损伤他人的名誉、侮辱他格的行为。
(4)准私犯。准私犯是指类似私犯而未列入私犯的侵权行为。如法官渎职造成审判错误而使诉讼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自屋内向屋外抛掷物件而致人伤害;奴隶、家畜造成的对他人的侵害等,都要负赔偿责任。
★★(三)诉讼
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相适应,罗马诉讼也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
公诉是指审理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审理有关私人利益的案件。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罗马国家先后制定了三种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法律诉讼是罗马国家最古老的诉讼程序,盛行于共和国前期,只适用罗马市民。
2.程式诉讼。程式诉讼是裁判官在审判实践中创立的诉讼程序。
3.特别诉讼。特别诉讼亦称非常诉讼,开始于罗马帝国初期,在帝国后期成为惟一通行的诉讼制度。三、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一)罗马法复兴的过程
1. 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公元 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罗马法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2.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14世纪,在意大利又形成了研究罗马法的“评论法学派”。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罗马法在意大利复兴以后,很快扩展到西欧各主要国家。
★★(二)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1.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展,市民等级的力量不断加强,同时也推动了王权的加强和扩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2.经过罗马法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3.罗马法时代的自然法思想为近代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平等”口号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三)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1.大陆法系的法国法和德国法都继受了罗马法
2.罗马法的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所借鉴与发展。
3.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用。
什么是罗马文化?
希腊文化与罗马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属于传承关系。从罗马的史前时代到帝国时期,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都给以不同程度的深刻影响。当然,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罗马人在继承希腊文化传统的同时,也有新的创造,因而丰富了西方古典文化。
一、从远古传说。看希腊文化与罗马文化的关系
古罗马国家建立在意大利半岛,根据考古发掘,意大利半岛存在过旧石器时代,当时的居民可能是克勒特人。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则是来自非洲的利古里亚人。公元前二千年代初,一支印欧部落从东北方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拉丁人就是这些部落中的一支。拉丁人定居在中部意大利的拉丁平原。拉丁人在这里兴建了一些城邦,罗马城邦就是其中的一个。一般认为,罗马城的出现约在公元前8至7世纪。
关于罗马城的创建,有一段十分有趣的故事。据传,在公元前12世纪,希腊人兴师远征特洛耶,攻打了十年也没把城池攻破。无奈,希腊人最后用木马计才攻陷特洛耶。在特洛耶攻毁之际,埃尼亚斯(他是女神维那斯与世人昂喜赛斯结合所生的儿子)带着儿子阿斯卡纽斯逃跑了。父子二人漂洋过海,最后来到拉提乌姆的海岸。当地国王拉提努斯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把女儿拉维尼亚嫁给埃尼亚斯。埃尼亚斯死后,阿斯卡纽斯便建了一个新城阿尔巴·隆加。从阿斯卡纽斯开始,经过好几代,到努米托尔执政时,发生了内江,弟弟阿穆里乌斯把哥哥努米托尔推下台,自己作了国王。为了铲除后患,阿穆里乌斯杀死了努米托尔的儿子,并把努米托尔的女儿西尔维亚送到神殿作贞女即女祭司,还命令她宣誓永不嫁人。但后来,西尔维亚违约与马尔斯神结合生下一对孪生子,因而,她被阿穆乌斯处死。国王又下令把孪生子投到台伯河里溺死。但是,奉命做这件事的奴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两个小男孩装在篮子里,放在浅水处。当上涨的河水退去之后,篮子留在地上。从附近山区跑到河边饮水的一只母狼卡皮托里纳,听到孪生子的哭声跑过来,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俩。没多久,国王的牧羊人乌斯图鲁斯便找到了这两个孩子,带回家交给妻子拉伦娣来抚养。他们给孪生子起名,老大叫罗慕洛,老二叫勒莫。当兄弟俩长大并知道了自己的出身之后,便举兵攻打隆加城,杀死阿穆里乌斯,把外祖父努米托尔重新扶上王位。小哥俩不愿留在隆加城,决定到别处另建新城。在建立新城时,兄弟俩发生矛盾,并争吵起来。哥哥罗慕洛一气之下把弟弟勒莫刺死。罗慕洛把新建的城市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罗马人从罗慕洛的名字引伸出罗马(Roma)的名称。罗马建城发生在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古罗马人每年都在纪念这个建城节。因母粮用乳汁喂养罗慕洛兄弟,所以,古罗马人把卡皮托里纳母狼作为罗马城的象征,并把2月15日作为辟狼节。
这段神话故事虽离奇古怪,与史实不符,但我们从这里可以窥见,在古罗马史前时期,希腊文化已对罗马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那时希腊文化是先进的,罗马文化是落后的,罗马人在续族谱时,自然要向希腊人靠拢了,并把自己的祖先落实在奥林匹亚神的身上。
如果我们从神话中回到真实的历史过程中,同样可以看到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希腊在意大利地区的殖民地城市上。
意大利中部、南部和西西里岛,早在爱琴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希腊殖民城邦,自此,大希腊的名字就出现在希腊发展史上,并构成希腊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早期罗马时代,沿着南意大利海岸直到坎佩尼亚的地方都是希腊的殖民地。在这里有库麦、拿波里、波希多尼亚、埃利亚、列吉乌姆、克罗托、塔连图姆等城市。肥沃的西西里岛是希腊人与迎太基人激烈斗争的场所;希腊人把岛的东半部殖民地化了,而迦太基人则占领西半部。萨地尼亚岛和科西嘉岛也是希腊人和迦太基人争夺的对象。在古罗马的史前时期,希腊文化就是通过这些希腊殖民城市传播到罗马城的。这种传播是长期的,渐进的,影响也是很深的。罗马人在共和国以前,从南部意大利的希腊人那里借用了希腊字母,创造了自己的拉丁文。自此,罗马人脱离了野蛮状态而进入了文明时代。
罗马人不仅仅从希腊殖民城邦那里汲取了文化营养,而且还从希腊化的伊达拉里亚人那里吸收不少东西。据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的看法,伊达拉里亚人是吕底亚人,他们因饥饿而在王子提东莱诺斯的率领下循海路西行来到意大利中部,在台伯河以东的翁布里亚居住的地方建立一些城市。
罗慕洛建城之后,罗马便进入了王政时代(公元前8—6世纪)。罗慕洛是第一任勒克斯(即所谓的王)。罗马城和伊达拉里亚人的城市相毗邻,关系自然密切,这种关系甚至发展到在王政时代的七个王中有三个是伊达拉里亚人。前四个是拉丁人(罗慕洛。努玛、图鲁斯、安库斯),后三个是伊达拉里亚人(塔尔克维纽斯、赛尔维乌斯、高傲者塔克文)。
正由于伊达拉里亚人与罗马人这种特殊关系,所以,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人的文化影响就比较直接。例如,在罗马远古的口头文学作品中,有一种讽喻诗,它是在收获的季节,有舞蹈伴随的诙谐的合唱歌。据说,这种诗歌是来自伊达拉里亚人的菲司肯尼亚城。
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文化的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建筑,拱顶法建筑源于东方和希腊。罗马人从伊达拉里亚人处首先学会了这种建筑方法。我们几乎在所有的罗马古代建筑物上看到拱顶建筑技术。伊达拉里亚人的神殿大不相同,它几乎是方形的,并有很深的柱廊结构。罗马人吸取了伊达拉里亚人的建筑术,在卡庇托里乌姆山上建设了丘庇特、朱诺和米混尔瓦神殿。早期的其他罗马神殿也属于这一类型。
更值得一提的是王政时代后期政治制度的变革是与伊达拉里人密切相关的。
罗马有三百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即库里亚,共三十个胞族;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即特利具,共三个部落,它们是拉丁部落,萨宾部落和阿芬了部落,三个部落组成罗马民族。罗马民族是个封闭的民族,只有罗马本土的这些旧有居民才能成为罗马公民。他们总称为帕屈尔人。罗马公民是宗教性的奴隶主集团,它包括两个层次:氏族贵族和一般氏族成员。
与享受特权的罗马公民相对立的是罗马平民。罗马平民由三部分人构成:被征服的邻近部落而强行移居罗马者;从郊区和较远地区移居罗马者;外国人。他们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他们是自由人,在罗马危难之际,有保卫罗马的神圣义务。然而,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既不能参加公民大会,也不能担任任何社会职务。他们中间虽然有部分人发财致富,上升为工商奴隶主阶级,但仍被帕屈尔人所鄙视。因此,在平民中间便滋长起一种对帕屈尔人不满的情绪。随着平民的增多和不满情绪的增高,就出现了平民斗争。平民斗争主要表现在平民与罗马氏族贵族的斗争上。平民与罗马氏族贵族斗争的最初成果,就是迫使王政时期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实行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按财产多寡把罗马居民(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划分为五个等级;建立百人队会议;按地区(不是按血缘关系)划分四个部落。
塞尔维乌斯的改革是政治制度的重大改革。这正如恩格斯所言:“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罗马政治制度的变革运动仅是个新起点,它将随着高傲者塔克文的篡权而日益深入。
高傲者塔克文是塞尔维乌斯的女婿,他有篡夺王位的野心。他与妻子共同策划这一阴谋活动。一天,他认为行动的时机已到,便率领着武装起来的篡权小部队冲击元老院。他穿着勒克斯的服装。坐到勒克斯的宝座上。老勒克斯塞尔维乌斯闻讯急忙赶来,大声责斥塔克文:“你怎么胆敢在我还活着的时候坐到王座上?”老国王想把篡位者从王座上拉下来,无奈力不从心,拉不动塔克文。这时,早已把自己的岳父大人视为眼中钉的塔克文,举手抓起塞尔维乌斯,摔到石阶上,叛乱分子一拥而上,打死了老国王,并把尸体扔到街上。高傲者塔克文就这样靠暴力作了第七任勒克斯。
塔克文的妻子塔丽雅第一个前来庆贺。当庆贺完毕乘车回家时,车夫突然勒住了马。车夫惊慌地指着躺在街心的塞尔维乌斯的尸体,对女主人说。“怎么办?”塔丽雅对父亲的尸体不屑一顾,命令车夫驱车从尸体上轧过去。这样,塔丽雅就成为千古罪人。为此,罗马人民把这条街起名为“罪人街”。
高傲者塔克文上台后,妄图建立东方式的独裁统治,杀死了许多反对者,其中有一位名叫马尔克·尤尼的贵族及其长子。塔克文对马尔克·尤尼的小儿子布鲁图却慈悲,不仅不杀,而且作为义子收养在家。布鲁图成人后,知道塔克文是杀死父亲和哥哥的死敌,于是,就把仇恨的深深地埋在心里,待机复仇。
罗马人对塔克文的专制统治也心怀不满,待机起事。公元前510年,塔克文的儿子公然污辱一位贵族妇女而成为罗马人民起义的导火线。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国王的长子赛克斯图斯在罗马人围攻阿尔戴阿城的时候,和同族人柯拉提努斯、国王的外甥路克优斯等人一同饮宴。宴席上,话题转到妻子的身上,每个人都夸赞自己的妻子。柯拉提努斯提议做一次调查活动:大家一同回家,看看他们的妻子正在做什么。大家热烈响应,并立即行动。他们骑上马,几个小时便来到罗马城。他们发现国王的儿媳正在和自己的女友们饮酒取乐。接着他们又到柯拉提努斯的家里。这时柯拉提努斯的妻子鲁克列提亚,完全按照善良的罗马主妇应做的那样,在深夜里还坐在女仆们中间纺毛线。调查结果,无疑柯拉提努斯成为胜利者。然而揭乱的也由此萌发。鲁克列提亚的美丽和贤惠,使国王的儿子赛克斯图斯的心中燃起了情欲之火。几天之后,他便背着柯拉提努斯到鲁克列提亚的家中。她热情地接待了他,用完晚餐后便把他领到给他准备的住所。入夜后,赛克斯图斯象个鬼魂拿着白刃宝剑爬进鲁克列。提亚的寝室,并使用各种威吓的手段而占有了她。第二天早晨,在赛克斯图斯走后,鲁克提亚便把丈夫和父亲召到家中,向他们讲明夜间所发生的事情,然后拨出藏在衣服下面的刀子,刺进自己的胸膛。
以布鲁图为首的亲友们把鲁克列提亚满身是血的尸体放到罗马广场上,号召罗马公民们起来打倒塔克文的专制统治。罗马人民怒不可遏,纷纷拿起武器,一举推翻了塔克文的,王政结束。
公元前509年,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布鲁图被推举为第一任执政官。自此,罗马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果说,伊达拉里亚人前两任勒克斯从正面推进了罗马政治制度的变革,那么,第七任勒克斯则从反面影响了罗马的政治制度的变革。
二、希腊与共和时期的罗马文化
1.共和初期,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
罗马进入共和时期,标志着由原始时代进入文明时代。随着罗马人文明程度的发展,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首先我们从宗教意识上看这种影响。宗教是早期罗马思想最典型和最主导的形式。远古的罗马宗教是原始的多神教,这种多神教与万物有灵论的形式是十分近似的。在罗马的概念中,每一种物体都有自己的神。每个人都有他的本命神、保护神,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维斯塔即女灶神。童年时期的神更多,据说有四十三个:婴儿第一次啼哭的神、初生婴儿的知觉神、第九天的神,走第一步的神、摇篮神等等。这种众多神的划分,反映了这时的罗马人不善于抽象思维的情况。
早期罗马宗教的另一个特点是神的形象还未定型。人们只能用一些标志性东西来表示神。例如,用长枪表示马尔斯,用石箭表示丘庇特。直到公元前6世纪,在希腊文化的影响下,罗马的神才开始有了人的形象,并且分化出最高神丘庇特。从公元前5世纪,特别是从公元前4世纪,希腊那种诗意的多彩的宗教意识,通过坎佩尼亚的希腊人而传播到罗马那干燥的平淡的宗教世界,于是引起罗马宗教的变革。罗马神渐渐失去了原来的性质,他们不仅都获得人形,而且有了个人的特性,并获得了神话上的修饰。在希腊宗教的强热影响之下,罗马神和希腊万神殿的神都同等起来。例如,丘庇特等于宙斯,米涅尔瓦等于雅典娜,狄亚那等于阿尔台米戴,维涅拉等于维那斯等等。
其次,我们从文学上看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在希腊戏剧的影响下,罗马一些喜闻乐见的小型戏剧也产生了。一种是在一年一度的狂欢节上表演的。狂欢节是罗马人为了向播种之神撒尔努斯献祭而举行的撒图尔那里亚节,时间在十二月份。在连续举行七天的节日里,人们可以尽情地欢乐、狂饮、也可以在性行为上放荡不羁。并且把奴隶“解放”一天,在这一天里,奴隶们在桌子上吃饭,而他们的主人则来侍奉他们。这是表示在撤图尔努斯的黄金时代,人与人之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在节日里,除了物质之外,还有精神,这就是表演和观赏戏剧。
另一种戏剧是阿铁拉戏,它是由坎佩尼亚的一个希腊城市阿铁拉而得名。它是一种小型的笑剧,类似希腊的滑稽剧。剧本非常简单,里面充满了粗暴的讽刺话和开玩笑的话。
第三,我们从风俗上看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在共和国初期,罗马人在与有文化的坎佩尼亚人交往中,学到许多东西。特别是在罗马上层社会中,希腊语开始流行。罗马人的生活习俗也开始希腊化。例如,罗马人在以前是坐在桌旁吃饭的,现在则躺在桌旁吃饭;罗马人还学希腊人的样子,把头发剪短和刮胡子。住房中的装饰品开始增多,在公元前3世纪初,在罗马贵族的桌子上摆设了银制的器具等。
罗马共和国早期,希腊化还未广泛开展,从总体上看,罗马文化仍保持本民族的简朴特色。
2.大征服之后,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
公元前3世纪,罗马开始大规模地对外扩张,希腊文化便从各个渠道渗透到罗马人的生活和文化中去,罗马文化的希腊化也全面而迅速地展开。
罗马人在征服活动中,在军事、外交和商业上,与希腊人发生广泛而经常的联系。他们亲眼看到了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岛和希腊本土的富裕希腊人讲究的生活方式,丰富多彩的希腊艺术品和大量图书源源不断地运到罗马。大量希腊人也以奴隶、人质和外交官的身分进入罗马社会。罗马的教师、医生、演员等文化工作大都由希腊人所充任。特别是具有高度教养的希腊知识界人士,对罗马影响更为巨大。于是在罗马人中普遍产生了对希腊文化怀有赞慕的心情。早在公元前3世纪初,在新贵族中学习希腊语已蔚然成风。他们模仿希腊的建筑,他们雇佣希腊的雕刻家。甚至有的发展为希腊狂。例如路克优斯,因他的赫赫战功,当罗马人决定在卡庇托乌姆山为他树立雕像的时候,他竞要求雕像穿希腊的衣服;阿尔比努斯甚至不用罗马语而用希腊语写罗马史。
希腊文化的影响不只限于新贵族阶层,而且波及到广大居民。例如,公元前212年,根据元老院的决定,为了使国家避祸招福,罗马公民要为崇奉阿波罗神而举行全民性的赛会。
当希腊文化象潮水一样涌进罗马人的生活中来的时候,元老院不得不取严厉措施对付那些过激分子。例如,公元前186年,元老院发布了反对崇拜狄奥尼苏斯的特别决定。大约有七千人因独犯这一决定而受审判,许多人还被处以。过了一些时候,又有三千人因参加希腊酒神大祭典而受到惩罚。当然,罗马文化希腊化,这是一股历史潮流,什么力量也遏制不住。
在希腊文化强烈影响之下,罗马文学首先希腊化。过去罗马人所前发的许多文学形式,都被强有力的希腊文学形式所扼杀。
第一位希腊化罗马诗人是安德罗尼库斯(公元前280—204年)。他原是希腊籍奴隶,后来被释放。他首先用拉丁文翻译了荷马史诗。为了在公元前240年的罗马赛会上表演戏剧,他受托翻译改编幼里披底斯的悲剧和阿里斯托芬的喜剧。他是第一次把希腊的剧介绍给罗马人并使希腊的诗体韵律适合于拉丁的语言。公元前207年,他又受托编写了对朱诺神的赞歌,这是一部抒情诗。
在安德罗尼库斯的基础上,涅维优斯(公元前270—200年)开始写作罗马的历史和创作喜剧。在他创作的喜剧里,既具有希腊形式,也具有许多纯罗马的特色。自此,独特的罗马文学开始发展起来。后来的文学家们,例如思尼乌斯(公元前239—169年)、普劳图斯(公元前254—184年)、铁伦提乌斯(公元195—159年)等,都循着他开拓的罗马文学道路前进,获得了丰硕的文学成果。
其次是造型艺术的希腊化。从公元前3世纪起,希腊对造型艺术的影响加强了。除了神像是用青铜雕像,在建筑方面,这时修建了一些希腊化类型的巨大公共建筑物。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巴锡里卡”。这是一种用来进行审判和洽谈商务的建筑物,它上有顶盖用国柱分成几部分。这种建筑物的典型是公元前184年由加图在广场上元老院的旁边建筑的那座“巴锡里卡”。此外,罗马人开始建造柱廊和拱门,上面饰以希腊式的镀金雕像。神殿的建设也继续进行,希腊化的风格日益占统治地位。
第三是罗马风俗日益希腊化。公元前3至2世纪,在希腊文化的强烈影响下,罗马人的日常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罗马旧式的住宅,按照希腊住宅模式进行了改建。住宅内外也进行了精美和豪华的装饰。在富人之家摆设了希腊艺术品、书籍、银制器皿等。餐桌上饭菜也发生变化,不仅菜的数量增加了,而且做得比以前更加精美和好吃。职业厨师已把女主人挤出厨房。基于饮食的需要,做饭技术也发生分化,面包的烤制和点心的制作等已成为专门的行业,仅罗马城就有一百七十一个面包店。希腊的葡萄酒和本都的鱼也成为罗马人餐桌上不可缺少的美酒佳肴。一些重要的饮宴也必须有希腊竖琴的演奏和舞蹈家的歌舞相陪伴。
罗马人的社会生活也与家庭生活一同发生变化。节日和人民游乐的数量增加了,时间也延长了。在赛会上,除了赛跑和赛车之外,还有希腊运动家的体育表演。希腊的戏剧演出也成为罗马人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罗马人观赏剑斗和逐兽的粗野情趣。剑斗是为纪念死者而以人为牺牲的一种人祭残余。这种粗野的活动多半在伊达拉里亚人和坎佩尼亚的希腊人影响之下才出现于罗马的。公元前264年,布鲁图兄弟第一次在父亲的葬仪上组织了三对剑斗士(即三对角斗士奴隶)的格斗。后来,剑斗的规模越来越大。公元前216年在罗马出现了二十二对剑斗式的格斗;公元前183年出现了六十对剑斗士的格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数字还继续增加。逐兽是剑斗士与野兽格斗,它是与剑斗平行发展的,常常又和剑斗有关系。第一次大规模的逐兽观赏是发生在公元前186年,这一年罗马从非洲运来一批雄狮等猛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奴隶主阶级的精神世界被野蛮性和残酷性所充斥。
古代地中海的海盗
海盗,被定义为通过海上袭击和抢劫船只或港口的行为,在古地中海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埃及 法老 阿肯那顿(公元前 1353-1336 年)到整个中世纪(公元前公元 476-1500 年)。地中海的海盗在今天仍然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威胁,只有不同种类的船只和更先进的技术。
历史学家有时为了叙述方便而将海盗的历史放大,最后暗示甚至声称地中海的海盗始于公元前 2 世纪塞琉古帝国的衰落,并以庞培大帝(公元前 106-48 年)击败罗马帝国而告终。公元前 67 年的科拉西翁战役中的西里西亚海盗,实际上,埃及记录证实了几个世纪前地中海的海盗活动,而罗马的记载则报告了其后几个世纪的持续。
海盗行为由 *** 参与,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战争行为。海盗并不总是悬挂在自己旗帜下的“局外人”,但经常受雇于 *** ,并受到自古以来持续存在的奴隶贸易的鼓励。在庞培击败西里西亚海盗很久之后,罗马继续依靠他们为帝国提供奴隶,在帝国垮台后,海盗和奴隶贸易持续了几个世纪。
早期海盗
在海上民族的特点为第一大地中海的海盗,因为他们破坏的规模。
地中海海盗行为的最早证据来自阿玛纳书信,这是公元前 14 世纪各个近东王国和埃及的统治者之间的通信。在一次交流中,埃及法老阿肯那顿指责阿拉西亚国王(在现代塞浦路斯)向来自卢卡地区(小亚细亚)的海盗提供援助和支持,这些海盗正在袭击他的沿海城市。阿拉西扬国王否认有任何牵连,并进一步指出卢卡是如何袭击他自己的沿海土地和港口的。
Lukka 控制着小亚细亚的一个无定形区域,称为 Lukka Lands,主要来自赫梯人和埃及人的记载。他们可能是 Luwians,最早居住在小亚细亚/安纳托利亚的部落之一,他们很可能与后来的 Lycians 相同,也与海盗有关。关于他们的唯一已知信息是,他们经常从事海盗活动,有时是赫梯人的盟友,有时是赫梯人的敌人,并且被命名为组成名为“海洋民族”的联盟的民族之一。
海洋民族
海洋民族是一个由不同种族组成的联盟,他们在公元 10 世纪之间肆虐地中海。公元前 1276-1178 年。他们的名字是由法国埃及古物学家加斯顿马斯佩罗 c. 创造的 19 世纪 CE 名称。公元 1881 年;他们对自己的称呼——如果有的话——是未知的。马斯佩罗使用“海上民族”是因为他们的报道都声称他们是从海上来袭击沿海城市的。他们主要从击败他们的三位埃及法老的铭文中得知:拉美西斯二世(伟大的,公元前 1279-1213 年)、他的儿子和继承人梅伦普塔(公元前 1213-1203 年)和拉美西斯三世(公元前 1279-1213 年在位)。公元前 1186-1155 年)。
埃及文本将不同的群体记录为 Akawasha、Denyen (Danuna)、Lukka、Peleset、Dhardana、Shekelesh、Tjeker、Tursha (Teresh) 和 Weshesh。其中,只有两个在今天已被确认,Lukka 和 Peleset(非利士人),尽管 Denyen/Danuna 很可能是来自塔尔苏斯附近的 Cilician城市阿达纳的海盗。拉美西斯二世记录了他们是如何“一下子”来到这里的,并且“没有任何土地可以站在他们的手臂面前”,因为他们“把手放在地球上的土地上(拉美西斯二世在梅迪内哈布的神庙铭文,布莱斯, 367)。梅伦普塔和拉美西斯三世一样将利比亚人加 *** 盟。
海上民族摧毁了当时由赫梯人控制的安纳托利亚地区,并推翻了他们的帝国。Ugarit的最后一位国王Ammurapi(公元前 1215-1180 年在位)写信给 Alasiya 国王,报告了海上人民摧毁了他的王国以及“敌人的船只来到这里,我的城市被烧毁,他们在我的国家”(布莱斯,367)。海洋民族因其破坏的规模而被定性为地中海的第一批主要海盗。他们是谁以及他们来自哪里仍然是个谜。
显而易见的是,它们在该地区的青铜时代崩溃以及盗版增加和贸易减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在公元前 1178 年被拉美西斯三世击败,之后从历史记录中消失。无论他们是谁,他们要么在西里西亚南部海岸、克里特岛和其他地方建立或发展了基地,供追随他们的海盗使用。
海盗与奴隶贸易
奴隶贸易助长了海盗行为,以至于通常守法的海上贸易商,例如腓尼基人,会诉诸海盗行为,从沿海城镇和港口公民作为奴隶出售。奴隶贸易非常有利可图。到罗马帝国时代,15-40 岁之间健康的成年男 *** 隶花费 1,000 塞斯特斯(3,000.00 美元),而健康的成年女性花费大约 800 塞斯特斯(2,400.00 美元),而年龄较大或更年轻的奴隶会更便宜(托纳,21 岁) . 奴隶可能是被征服的人 或者那些为了逃避债务而卖掉自己或出于同样的原因卖掉孩子的人,但他们往往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被海盗,然后他们赚取了 100% 的利润,因为他们无需花费任何成本即可获得除了将他或她拖上船的努力之外的奴隶。
第勒尼安人是罗马时代之前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他们是奴隶贸易的代名词。根据荷马对狄俄尼索斯的赞美诗(公元前 7 世纪左右,并非荷马所写),第勒尼安人不会众神以卖为奴隶。在赞美诗中,第勒尼安人了一个英俊的青年,并侵犯然后卖掉他。他们被警告说他是狄俄尼索斯神,但无论如何都要继续他们的。狄俄尼索斯(Dionysus)召唤出蔓延的藤蔓从船上爆裂,并召唤野兽从其中出现,攻击海盗,当他们试图逃入大海时,他们变成了海豚。描绘这一场景的马赛克(来自尤蒂卡市罗马帝国时代)现藏于意大利都灵的巴尔多国家博物馆。
第勒尼安人与意大利的伊特鲁里亚人有联系,但也与海洋民族的图尔沙 (Teresh) 联系在一起,就像丹尼 (Danuna) 与阿达纳的公民联系在一起一样。如果是这样(这些联系还远未得到证实),地中海最早的海盗和后来的海盗之间就建立了一条直线。然而,即使没有直接关系,也无所谓。沿海岸航行的轻型、敏捷的船只、夺取无法自卫的船只或掠夺港口和村庄的基本范式,不需要由较早的一代传下来;它建议自己。
海盗和伊利里亚人的诱惑
不是合法贸易船只成员的海盗通常是那些发现他们无法过上体面生活的人。例如,西里西亚海盗主要由西里西亚气管(粗西里西亚)的沿海渔民组成,那里的土地不利于耕作。当这些人觉得他们无法靠海上谋生时,他们要么装备自己的小船,要么加入已经建立的船员,从而转向海盗。
典型的海盗船体现在LEMBUS的设计中,这是一种小巧灵活的船只,可以轻松地在沿海水域航行。
典型的海盗船体现在lembus的设计中,这是一种小巧灵活的船只,可以轻松地在沿海水域(航道所在的地方)航行,拦截并登上其他船只,并消失在大型船只无法进入的海湾和港口中。任何渔民都会知道如何操纵和操纵lembus,如果必须的话,甚至会建造一个。
然而,一个人不必是一个苦苦挣扎的渔民就可以转向海盗。海上贸易和旅行可能很诱人,因为它提供了某种向上流动的可能性,而在陆地上,作为低级农民、渔民或工匠,这是被拒绝的。船员中的一名成员将分享战利品,有朝一日也许可以负担得起自己的船和船员,并且至少可以想象一种比在毫无回报的地形中进行野外工作更有希望和令人兴奋的生活。
在战争期间,只要海盗行为得到与船员有关的国家的批准,海盗行为也被认为是一种完全可以接受的做法。在希腊演说家德摩斯梯尼在他的演讲笔记一个在他们声道三分雅典大使乘船卡里亚(在现代如何(负于384-322 BCE)土耳其在公元前355外交使团)有船长要把船周围的追求并拦截从埃及瑙克拉提斯出发的一艘商船。大使们公然进行了海盗行为,没收了埃及人的货物,然后继续执行任务。自雅典以来,德摩斯梯尼并未谴责海盗行为当时正与埃及交战;他谴责大使们,因为他们保留了战利品而不是将其交给国家(Demosthenes against Timocrates, Speech 24.11)。只要能够证明盗窃货物是针对敌对国家,就不会被视为“海盗”,而是一种正当的战争行为。
以将海盗作为军事策略而闻名的国家是巴尔干半岛的伊利里亚人。是伊利里亚人首先建造了用于海盗的lembus风格的船。Ardiaei 的女王 Teuta(公元前 231-227 年在位)鼓励她的臣民中的海盗行为,只要他们的受害者是其他国籍的人。Teuta 的海盗经常干涉罗马的利益,但直到她杀死了一位她认为不尊重的罗马特使时,罗马才最终取了行动。这一行动使执政官Lucius Postumius Albinus(公元前 216 年)和他的舰队袭击了她。Teuta 在第一次伊利里亚战争(公元前 229-228 年)中被击败,据传说,后来于公元前 227 年自杀。
为了更好地控制伊利里亚及其海盗,罗马支持法罗斯的德米特里乌斯(公元前 222-214 年)作为国王(他帮助他们击败了图塔),但是,一旦罗马人分心,德米特里乌斯就重建了伊利里亚舰队并返回他的人民进行海盗活动,从而开始了第二次伊利里亚战争(公元前 220-219 年)。德米特里乌斯死后,他的继任者继续从事海盗活动,直到伊利里亚的最后一位国王让蒂乌斯(公元前 181-168 年在位)于公元前 168 年与罗马展开了第三次伊利里亚战争,其失败导致伊利里亚的毁灭后来被罗马人。
罗德和西里西亚
在伊利里亚之后,最活跃的海盗来自西里西亚和克里特岛的港口。传说克里特岛国王米诺斯是米诺斯时期(公元前 2000 年 - 公元前 1500 年)第一个组建舰队打击海盗的统治者。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后代就大大偏离了这一政策,因为到公元前 3 世纪克里特岛是海盗的热门避风港。克里特岛城市 Hieraphytna(现代的 Ierapetra)由海盗控制,他们经常在爱琴海的海岸和岛屿上徘徊,并进入地中海。
他们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罗得岛,该岛的 *** 最终厌倦了损失,并取了直接行动打击盗版。他们武装他们的商船并建造军舰来巡逻他们五个利润丰厚的港口。罗德岛的反海盗倡议运作良好,以至于爱琴海的海盗活动几乎不存在,罗德岛作为一个富裕的贸易中心蓬勃发展。到公元前 200 年,罗德岛已经将海盗减少到如此程度,Hieraphytna 成为盟友,放弃海盗行为,支持诚实贸易,并帮助罗德岛捕获海盗船。
公元前 167 年,提洛岛处于罗马控制之下,罗马与罗得岛不和,试图通过将提洛岛设为免税港来削弱他们对该地区贸易的垄断。罗德岛能够通过对船舶征收港口税和其他货物税来支付其军舰、武装船只和巡逻的费用。提洛岛免税后,越来越多的商人开始前往那里,罗德岛再也无法继续进行反盗版巡逻。自然,爱琴海和地中海的海盗活动再次猖獗,一旦罗马商人将提洛岛变成该地区最臭名昭著的奴隶市场之一,海盗活动就更加猖獗。来自梅洛斯、埃伊纳岛、克里特岛和西里西亚的海盗船现在带着奴隶来到提洛岛出售。
西里西亚海盗和罗马
在贩卖奴隶的人中,有西里乞亚海盗,他们是当今最著名的海盗,也是当时最臭名昭著的海盗。并非所有的“西里西亚海盗”都来自西里西亚,因为该地区多岩石的南部海岸和许多入口使其自然吸引了任何国家的小型海盗船,这些海盗船寻求方便地进入可以消失并补给或隐藏的港口。随着控制西里西亚海岸的塞琉古帝国在公元前 110 年之后开始逐渐衰落,西里西亚海盗的势力不断壮大。
罗马于公元前 190 年从塞琉古人手中夺取该地区时首次涉足奇里乞亚,但允许附庸国王继续他们的统治,并忽略了海盗问题,因为它不会影响罗马的利益。然而,到公元前 103 年,问题变得更加严重,罗马派遣了马库斯·安东尼乌斯(公元前 143-87 年,马克·安东尼的祖父)征服了所谓的光滑的西里西亚,然后在公元前 78-74 年之间派遣了领事普布利乌斯·塞尔维利乌斯Vatia(公元前 79 年服役)征服了粗糙的西里西亚,但也没有取任何措施来遏制盗版。到公元前 67 年,庞培大帝在该地区与本都的米特拉达梯六世作战时,他发现米特拉达梯六世正在雇用西里乞亚海盗来干扰罗马的战争努力。
庞培将地中海划分为 13 个区,为每个区指派一个舰队和指挥官。随着一个地区的海盗(被俘或被杀)被清除,该舰队将加入下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地区,通过这个过程,庞培将奇里乞亚海盗驱赶到科拉西姆奇里乞亚海岸附近的最后一个地区,在那里他击败了他们公元前 67 年。海盗通常被钉在十字架上、被斩首或被卖为奴隶,但庞培选择了康复之路,并将许多更有前途的海盗搬迁到西里西亚中部,在那里他们成为生产性农民和社区成员。
罗马、海盗和奴隶贸易
这一通常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地中海海盗行为的终结,但这只是一个方便的谎言,被遵循古罗马或亲罗马叙事的作家所延续。在庞培战胜海盗(以及后来在公元前 63 年战胜米特拉达梯六世)之后,罗马仍然需要奴隶,而海盗仍然是奴隶贸易的核心代理人。庞培的儿子塞克斯图斯·庞培(L. 67-35 BCE)成为一名海盗并指挥海盗船队。庞培在公元前 67 年的胜利只是帮助赢得米特拉达克战争的临时权宜之计,而不是地中海海盗活动的终结。公元前31年,罗马将军屋大维在亚克兴击败马克 安东尼和克利奥帕特拉七世的军队,成为奥古斯都 凯撒(公元前 27 年 - 公元 14 年在位),第一位罗马皇帝。帝国需要比罗马共和国更多的奴隶,因此奇里乞亚海盗重新开始营业。
西里乞亚城市锡德(发音为see-day,现代土耳其锡德)是地中海奴隶贸易的行政中心,并因此成为最富有的城市之一。罗马奴隶贩子向这座城市挥霍礼物和金钱,用于建造巨大的大门、阿波罗神庙、nymphaeum 和浴场,以及可容纳 15,000 多人的大剧院。今天在锡德可以看到所有这些建筑和其他建筑的废墟,但它们是用奴隶贸易的资金建造的这一事实经常被忽视。
西里西亚海盗仍在以与作家保萨尼亚斯(公元 110-180 年)时代相同的方式进行贸易,他报道了他们伪装成合法商人的方法,以引诱毫无戒心的公民加入他们的船只。海盗们会宣布一些他们要出售的货物数量,等到有很多人登上船或聚集在附近,然后尽可能多地拖上船驶离。与之前不同的是,罗马没有取任何措施来阻止这种做法或以任何方式减少盗版,因为现在他们从中受益。西里西亚海盗实际上是为罗马帝国工作。
结论
公元 476 年罗马沦陷后,海盗在地中海继续存在。海盗继续为拜占庭帝国提供奴隶,然后在公元 7 世纪之后出现了 *** *** 海盗舰队,他们希腊和罗马公民到他们自己的城镇和城市的奴隶市场。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公元 1096-1099 年)期间,欧洲海盗帮助十字军掠夺圣地海岸, *** 海盗扰乱了运送补给品的欧洲船只。弗里斯兰人(现代荷兰)在第五次十字军东征(公元 1217-1221 年)期间充当海盗,其他国家也这样做。
海盗活动在地中海继续存在,其原因与以往相同:因为这是一种赚取大量金钱的方式,并为人们提供了向上流动、旅行和兴奋的机会,而这一切都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对于海盗心态来说,当一个人可以更轻松地从他人那里谋生时,没有理由挣扎于谋生;这也是盗版——无论何种——在当今继续猖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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