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球队外援限制-欧洲联赛外援名额
世界各大足球联赛都可以引进几名外援
世界各国足球联赛对各俱乐部引进外援的数量并没有限制,只要俱乐部自身的财力允许,工资符合要求就可以。但是各国联赛对每场比赛的外援上场人数是有限制的,当然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像在欧盟各国联赛中,只要是欧盟球员,就不受外援名额的限制,甚至有联赛(像意甲)还规定只要能证明是本国的后裔,就算是其他大洲的球员,也不受外援名额的限制!
所以欧洲的各大联赛能够集中世界各国的高水平球员,从而使联赛达到更高的水平,比赛也更有观赏性,而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同于本身水平已经很高的欧美联赛,如果外援上场人数过多,自然可以提高球市和比赛水平,但却不利于本国球员的成长,所以限制外援人数还是有必要的!
有没有非欧名额限制
英超联赛对外援(非欧盟球员)并没有限制,但要求这些外援必须要持有劳工证,并且最多只能同时上场3名外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为什么亚洲联赛限制外援数量,欧洲则不限制?
欧盟成员国之间球员交流不算外援,拥有欧盟国籍的双重国籍球员不算外援。另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体(EFTA)的加盟国冰岛、列支登士敦、挪威、瑞士也和欧盟国家享受同等待遇。 非欧盟国家,都有限制,每个国家限制规定也不同: 意甲,每年只能引进2名非欧盟球员(例,米兰本赛季初租借舍瓦,用完第二个名额,所以冬季引进的席尔瓦就无法代表米兰参加下半赛季的比赛,只能参加09-10赛季的联赛。) 英超,没有名额限制,不过,需要非欧盟球员申请劳工证,.劳工证的获得标准是参加了国家队近两年的比赛场次的75%以上.同时上场的非欧盟球员最多三人。 西甲,每个队可以拥有4名非欧盟球员,但是每次比赛,只能有3人进入比赛大名单(注意,不是首发11人,还包括替补席)。 德甲,具体不太清楚,不过,他们有本土球员培养的硬性规定。 其他国家联赛,以肯定都有相应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国家球员利益。 楼主明白了?
欧洲足球各球会是否有规定外援人数
给你讲一些我知道的。五大联赛里:西甲非欧不能超过3人;意甲球队每个赛季只能签入2名非欧球员,总人数不限制;英超每队至少包括8名在21岁前效力本国联赛3年的队员,非欧国家球员加盟需要有劳工证;德甲无外援人数规定,但球队中至少要有12名德国籍球员;法甲非欧不能超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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